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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收紧信托监管 严防地产商违规融资

转载 发布:2010/4/1 9:01:19 来源:北京房产 458 阅读

信贷紧缩之下,地产商通过信托渠道融资的“捷径”再遭封堵。

昨日(3月9日),银监会透露,银监会近日召开了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刘明康还强调,信托公司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要重点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

据了解,银信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银监会此前曾发过专项文件,封堵上述业务中的风险漏洞。

加强信托融资监管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普遍收紧了房地产信贷。银行融资遇阻的情况下,信托似乎成立房产商融资的“救命稻草”。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一些自有资金达不到贷款标准的房地产商,开始借道信托方式融资,或引入信托公司合作开发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商的上述操作引起了监管层的警觉。今年2月前后,银监会下发《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收紧地产信托融资。该《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 “四证齐全”;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即房企不能通过信托融资的方式获得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

此次银监会非银监管会议上,刘明康再次强调,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

刘明康还表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体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

刘明康表示,要坚持做到非银机构既支持实体经济,又与防范自身风险有机结合。

 

防非银行金融机构成规避通道

此前广受关注的银信合作问题也再次成为此次银监会非银监管会议上关注的重点。

刘明康在此次会议上表示,信托公司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开,督促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内控机制。

事实上,刘明康要求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的要求也是针对去年底风行一时的银信合作而言。

“去年银行受资本金、信贷规模等约束,开始与信托公司合作,通过出售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方式腾挪信贷资产。”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实际上,信托公司在这个过程中,仅仅充当了一个管道,上述业务从资金的募集到使用,由银行一手包办。

针对此问题,银监会也下发了《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通知,对信贷资产转让实施 “双叫停”。然而,通知下发后,仍有部分银行实施违规的银信合作。

对此,刘明康在会议上强调,要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银监会副主席蔡锷生也在此次会议上表示,今年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抓重点,抓专项,建机制”。所谓抓重点就是要对银信合作、信政合作、平台融资、债务风险等国务院领导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风险以及房地产、证券等敏感性业务进行重点研究和监管。

“信托公司没有正常自营业务,空间还是会受阻。”郭田勇表示,只有自营业务的规模进一步做大,才能避免信托公司成为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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