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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海出台《威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根据要求,到2016年,全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
根据《方案》要求,到2016年,全市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5%以上,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教育服务残疾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明显增强。
同时,我市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特殊教育学校要在承担视力、听力残疾儿童教育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儿童的招生培养能力,增设孤独症、脑瘫儿童教育部(班),逐步向综合性特殊教育中心转变。
此外,我市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定点机构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部,扩大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学前3年教育的规模。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工作,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每个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应选择2所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根据要求,2015年底前,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0倍的标准拨付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随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而增长。
从2015年秋季开始,在“三免一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给予残疾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4000元。学前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享受上述政策。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免除保教费。进一步建立完善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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