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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县及县以下医院住院不需缴住院押金

转载 威海生活网01-19 09: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威海生活网 22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威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意见》(威卫医〔2012〕9号)摘要:自2012年6月起,患者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须缴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住院费用。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咨询电话:5300011。 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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