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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全国法院系统实行立案登记制
5月1日起,全国法院系统实行立案登记制,记者从威海环翠区、经区、高区法院了解到,各法院都采取了庭长导诉制等多种措施,保证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实施。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威海全市法院系统共立案登记169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5月1日起,法院系统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法院立案工作由“审查制”转为“登记制”。立案登记制的案件受理方式包括: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法院应当先行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昨日上午,在环翠区法院立案大厅,一些市民在咨询立案事宜,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疑问。为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环翠区法院开始实施庭长导诉制,由审判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的庭长担任导诉员,轮流到诉讼服务中心上岗服务。经区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导诉台,每名业务庭庭长轮流在立案大厅导诉值班。高区法院立案庭则将新的立案文书样式张贴于大厅,并明示新的立案流程,以更好地实现“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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