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威海市与仁川市消费者维权联盟正式建立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威海快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威海市与仁川市消费者维权联盟正式建立

转载 威海生活网2015/06/01 19:40: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威海生活网 36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6月1日,威海市消费者协会与韩国仁川消费者联盟举行《威海市与仁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标志着威海市与仁川市消费者维权联盟正式建立。副市长徐连新与韩国消费者联盟会长姜正华参加了签约仪式并分别致辞。

徐连新指出,中韩自贸协定正式签署,威海和仁川自由经济区被选定为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这对威韩经贸交流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适应这种新形势,为两地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的维权服务,我市消费者协会与仁川消费者联盟共同发起,建立威海市与仁川市消费者维权联盟,开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城市间消费维权工作的先河,对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异地投诉、跨国维权”,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姜正华表示,威海与仁川自由经济区作为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将成为韩中交流扩大的基础地区,人员往来与物质交流必将越来越活跃。威海市与仁川市消费者维权联盟正式建立后,双方将通力合作,采取积极举措保护赴仁川的中国消费者与赴威海的韩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依托维权联盟,威海市消费者协会与韩国仁川消费者联盟建立了消费纠纷跨国调处机制。两地消费者在对方城市境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除向纠纷发生地消费者维权组织投诉外,还可在回国后向居所地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符合受理条件要求的,居所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应及时向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移转,由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按照本国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函复对方,确保快速有效地解决消费纠纷。

联盟建立了维权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双方约定两地消费维权组织发布的消费警示、重要声明,应适时向对方通报,以便互相借鉴,形成消费维权工作整体合力。

建立了维权工作交流互访机制。通过不定期工作情况通报、互访业务交流等方式,深入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争议管理中出现的情况、特点及趋势,逐步建立健全两地共同消费推荐、共同消费警示等合作制度,推进两市消费维权合作交流实现常态化。

建立了“双语”受理投诉机制。仁川消费者联盟将招聘熟悉中文的人员,威海市消费者协会也将招募更多熟悉韩语的消费维权志愿者,以更好地为两地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