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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意见》(威卫医〔2012〕9号)摘要:自2012年6月起,患者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时,无须缴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住院费用。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科咨询电话:5300011。 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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